台灣旅行公會昨日晚間針對遼寧陸客團罹難者家屬舉辦第二次說明會。台觀光部門副手張錫聰在會中向家屬表示,依島內理賠制度,無論旅行社有無過失,台灣的保險都會賠償家屬,遊覽車強制險、乘客險、旅行業責任保險加起來,將賠償給家屬600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120萬元)。此外,去年10月起,台觀光部門修正相關規定,要求每位陸客須先投保旅遊傷害保險,才能拿到入台證件;該保險也將理賠遇難者家屬50萬元人民幣。即每位遇難者家屬可獲約850萬元新台幣理賠金額(約人民幣170萬元)。
事發於本月19日下午接近1時,台灣一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的旅遊巴突然失控撞向護欄後著火燃燒,導致26人死亡,當中包括24名大陸居民。目前,起火原因,以及全車未有一人逃出的疑問還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