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憂偉龍馬路建公屋毀山景

配套設施不足易變「石排灣2.0」
06/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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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設施不足易變「石排灣2.0」
配套設施不足易變「石排灣2.0」
配套設施不足易變「石排灣2.0」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5)日召開今年第三次全體會議,再次討論備受爭議的氹仔偉龍馬路8,000個公屋單位規劃條件圖草案,有意見指建築物高度破壞大潭山景觀、選址偏遠配套設施不足等。委員鄭德華稱,山體景觀可遇不可求,大潭山已是澳門「最後的浪漫」,應重視保育,亦有委員憂慮此規劃會重蹈覆轍而成為「石排灣2.0」。

城規會委員鄭德華稱,山體景觀可遇不可求,大潭山已是澳門「最後的浪漫」,應重視保育,擔心規劃會重蹈覆轍而成為「石排灣2.0」。(資料圖片)

委員胡玉沛稱,與大潭山景觀157米海拔相若,偉龍馬路地段若建成最高155米的樓宇,大潭山附近現時78米至90米海拔的環山徑、燒烤區等郊外設施將被完全遮擋,本應綠悠悠的山體景觀終變成石屎森林,質疑是否只有偉龍馬路地段才可興建大型公屋設施。

方案需要多方面評估

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表示,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分別是海拔155 米和90 米,高度來自航空役權要求,是法律規定的最大高度。在有初步建築方案後將作環境評估、空氣流動評估和交通影響評估,若方案未能滿足,說明方案不可行,屆時會檢視包括高度和整個發展強度等,在未能符合方面作針對性調整。他又稱,有關工程不會再開挖現有山體。

僅一條交通輸管

委員陳德勝直言,今時今日仍要每星期為石排灣居民解決各個由於設施配套不善所引起的問題,而偉龍馬路地段只有一條交通輸管,但卻要承載發財巴,重型貨車等大型車輛,他堅信該地段若起8,000個公屋單位交通定必癱瘓,希望當局再考慮是否有其他更適合市民宜居及就業的地方,不要再予人本澳是有錢但「蠢」的印象。

張潤民介紹時稱,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初步將設包括康體設施和圖書館、街市,長者和托兒服務等社區配套,整個規劃中,居住用途與交通生活等配套設施的面積比例約為 3:2。以石排灣作比較,當時規劃兩者比例為 2:1,即超過 60%為居住用途,只有近30%作配套設施,相信氹仔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在總結經驗後已有所完

城規會委員胡玉沛持大潭山照片稱,偉龍馬路地段公屋若建最高155米,大潭山環山徑、燒烤區等郊外設施將被完全遮擋。(梁佩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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