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下月結案陳詞

「千秋功罪由後人評說」
25/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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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功罪由後人評說」

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案經過四個多月審訊,將於下月11及12日作結案陳詞。昨天(24日)在終審法院合議庭審訊,法庭傳召曾負責歐文龍案追贓、曾任廉政公署助理專員、現任檢察官陳錫豪出庭作證。

證人稱,他工作內容包括協助各英國相關機構追回歐文龍案贓款。何超明曾對他表示,會有一名王姓女子協助追贓工作,他曾經見過一名女子在檢察院閒置的辦公室出現,但不知是否該名王姓女子,直到追贓工作完成,都沒有王姓女子參與工作,他形容追贓工作內容緊密,很難中途參與,亦不發現有另一個團隊同時進行有關工作,與英國聯絡時也沒有反映有新人加入。

前檢察長何超明(上圖)涉貪案件經過多月的審訊,在下個月即將結案陳詞。 (資料圖片)

何曾指示放棄追贓

證人稱,期間,何超明曾指示放棄在英國追贓,令他當時感到困擾,但指示並未執行,已向英國方面成功追回約四億元贓款。

另一證人、檢察官劉因之出庭作證稱,她曾負責製作向英國提交的司法協助請求書,何超明曾對她說,請求書的後續事務會由檢察院顧問王顯娣接手。由於工作具保密性,亦不知王顯娣有否參與工作。

劉因之表示,何超明對追贓非常熱心,每個步驟也有跟進,而且何超明亦很重視司法互助的一切工作。

面對眾多證人對王顯娣沒參與追贓的說法,何超明在庭上補充稱,成功追回贓款是得到王顯娣協助,她的能力至少完成了他時任檢察長時交付的工作,希望法庭公正裁決。對於法庭質疑他為何指示撤銷追贓,他本人不評論,聲稱「千秋功罪由後人評說」。

王英語水平一般

另外,負責調查聘用王顯娣案情的廉署調查員作證稱,王顯娣入職前並無法律方面學歷,只有一般水平的英語程度,歷來共領取380多萬元薪酬及出差報銷費,而入職前已多次與何超明乘搭同一航班往內地或外地的報銷費紀錄。證人稱,王顯娣在任職期間,多天不在澳門而且無任何合理證明文件;在內地公幹,又報銷多張與目的地不符的交通單據;饍食費用中,又含有內地足浴店消費發票。

申請結案陳詞延期被拒

何超明案將在本周四再審,聽取行為證人作證後,下月11及12日結案陳詞。在昨日庭審完結前,何超明要求增加行為證人和延後結案陳詞時間,但都被合議庭拒絕。

合議庭主席岑浩輝表示,已經收到何超明辯護律師提交的申請,但認為行為證人名單應該一早提交,而在法庭審訊過程中,已經多次接納辯方增加證人的要求,考慮到行為證人和案件又沒有直接關係因而拒絕,於本周四的審訊上「聽得幾多得幾多」。而延後結案陳詞時間,何超明較早前已經提出,當時司法官已經因為案件緊急和嫌疑人被羈押而拒絕,所以合議庭都以同樣理由,維持結案陳詞時間在5月11及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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