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凌晨醉駕「炒車」

判刑四個月罰金代刑
23/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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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四個月罰金代刑

本澳一名歐姓休班治安警員今日凌晨涉醉駕「炒車」,駕駛私家車於氹仔孫逸仙圓形地撞到石壆,導致車身和石壆損毀。其後巡邏經過的警員發現站在車旁的歐某,經過酒精呼氣測試顯示,歐某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1.29克,被警方移送檢察院偵辦。經法院審理後,歐某被判處四個月徒刑,准以3.6萬元罰金代刑,禁止駕駛一年。

歐某年約四十多歲,在1994年入職治安警,是治安警察局澳門警務廳一等警員,案發時正在休班。治安警發言人表示,警員在今日凌晨兩點左右,巡經氹仔孫逸仙圓形地附近,發現一輛私家車停靠在路邊,車身和石壆有損毀,車旁站著一名男子(歐某)。經過檢測,歐某血液酒精含量超標,涉及醉駕。

歐某承認自己是休班警員,案發較早前自己曾經飲用酒精飲料,加上天雨路滑駕車失控撞到石壆。治安警發言人表示,已經對歐某展開紀律程序,並重申當局重視警務人員紀律,即使是非工作期間,警務人員亦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操守,若證實有警務人員違法違紀,當局必定會嚴肅處理,絕不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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