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等四年 房局拒重啟社屋申請

李靜儀:政府有法不用卻待修法?
24/05/2017
40109
收藏
分享
李靜儀:政府有法不用卻待修法?
李靜儀:政府有法不用卻待修法?
李靜儀:政府有法不用卻待修法?
李靜儀:政府有法不用卻待修法?

社會房屋申請停滯四年,引發大批輪候人士不滿,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早前書面質詢建議,希望當局盡快重啟社屋申請;房屋局昨日回覆李靜儀書面質詢時表示,修訂《社屋法》已進入立法程序,考慮於新制度中將引入社屋恒常性申請,需待完成立法後,才具條件開展新一期社屋申請。李靜儀昨日回應時稱,政府有權決定何時開展社屋申請,根本毋須透過修法完成。

社屋自2013年後已停止申請四年,大批輪候人士望穿秋水。(互聯網圖片)

房屋局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有關重啟社屋申請書面質詢時表示,修訂《社屋法》已進入立法程序,考慮於新制度中將引入社屋恒常性申請,但由於恆常申請機制屬全新的申請方式,需待立法工作完成後,才具條件開展新一期社屋申請。而根據現行社屋法律制度,若面臨社會、身體或精神危機,又或因災難急需安置的個人或家團,可透過例外情況申請社屋。

李靜儀就質詢回覆昨日作出回應,她指根據現行《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的規定,政府有權決定何時開展社會房屋申請,根本毋須透過修法完成。

李靜儀認為目前社屋輪候有法可依,毋須等待修法才能啟動新一輪申請程序。 (資料圖片)

指「有屋才開隊」做法不妥

對於政府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李靜儀表示,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長,每次開展申請,都會吸引大量居民申請,而房屋局根本沒有辦法快速處理如此大的申請量,導致社屋單位雖已建成,但仍然要等待申請及審查程序完成。

李靜儀續稱,有關程序耗時極長,甚至等兩、三年仍未完成,令公屋資源被白白閒置,雖然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乃全新的申請方式,需待立法工作完成後才具條件開展。但根據現行《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的規定,政府是有權決定何時開展社會房屋申請,毋須墨守成規。

等足四年「頸都長」

資料顯示,自2013年最近一次啟動社屋和經屋申請後,至今未見重開申請,有住屋困難的家庭已等了四年。李靜儀促請政府盡快重開申請,可以提早對申請作出初步審查,一待社屋建成,就可跟進後續的上樓審查和安排,亦有助節省等待上樓時間,故她認為當局有必要盡快重開新一輪的社屋申請。

李靜儀早前提出書面質詢,指當局已接近四年沒有開放社屋申請,過去數年新增有社屋需求的家庭,無法得到輪候租屋津貼,敦促當局儘快落實社屋恆常接受申請。

路環樂群樓社屋因國家主席習近平2014年訪澳時造訪,一度聲名大噪。 (互聯網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