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今年12月通車

口岸穿梭巴士營辦商招標
16/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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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穿梭巴士營辦商招標

港珠澳大橋將於今年12月通車,「港珠澳大橋跨界通行政策協調小組」昨日宣布公開招標「港珠澳大橋口岸穿梭巴士營辦商」,包括往來港珠澳大橋珠海、香港、澳門三地口岸的港珠線和港澳線穿梭巴士營辦商。其中港珠線穿梭巴士服務往來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與珠海口岸之間的旅客出行;港澳線穿梭巴士服務往來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與澳門口岸之間的旅客出行。招標由本月29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開始,至7月12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止。

港珠澳大橋跨界通行政策協調小組稱,本次招標是以投標人的管理能力及人力資源、財務能力、票價建議及收費安排、穿梭巴士購置及維修護養計劃、建議服務水準和投入服務前所作的準備工作,為評標依據的公開招標。

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設計效果圖。(互聯網圖片)

要求巴士最少120輛

招標工作由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香港運輸署、澳門交通事務局聯合進行,營辦商需提供正常營運穿梭巴士90輛至140輛,備用巴士不超過30輛。巴士數量按每車45座計算,投標人也可選擇其他容量的巴士類型。

營辦商需提供正常營運穿梭巴士90輛至140輛,備用巴士不超過30輛,巴士數量按每車45座計算。(互聯網圖片)

具跨境客運服務經驗

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應為粵港澳三地「合營公司」或「三地聯合體」,其中至少有兩家公司擁有兩年以上的「跨境陸路或船務」服務;且至少有一家公司擁有「跨境陸路」服務經驗;成員公司持股51%以上子公司且具有跨境客運服務經驗的,也視為符合服務經驗。

根據《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外資股份比例不得多於49%。如投標人的香港、澳門成員公司分別具有《〈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定》規定的「服務提供者」資格的,則三地成員公司股權比例應與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資本金出資比例(廣東、香港、澳門三地出資比例分別約為44.5%、42.9%、12.6%)保持一致;若港澳兩方成員公司均不具「服務提供者」資格,則兩方股份比例總和不得多於49%。

投標報名表可登錄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頁www.bcmegp.com、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公眾網www.gdcd.gov.cn、香港政府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澳門政府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下載。

港珠澳大橋口岸穿梭巴士營辦商公開招標,穿梭巴士來往於珠海、香港、澳門三地口岸的港珠線和港澳線。(互聯網圖片)香港貨車不能經大橋進入澳門

據香港運輸署早前向香港立法會提交有關港珠澳大橋跨境交通安排文件顯示,三地政府建議以穿梭巴士作主要交通工具來往口岸,並容許跨境巴士、出租房車、私家車及貨車通行大橋,惟香港跨境貨車禁止進入澳門市區,需於口岸裝貨卸貨。穿梭巴士作為大橋不同口岸的主要交通工具,提供往來香港和珠海以及香港和澳門的接駁服務,乘客到達口岸後再利用當地公共交通前往目的地。

文件亦建議提供點對點服務的跨境出租房車、跨境私家車及跨境貨車穿梭大橋,由於澳門仍正就開通港澳跨境出租房車籌備及立法,兩地仍未能訂出港澳跨境出租房車的具體安排。

文件又指為了便利兩地貨運和物流業發展,粵港跨境貨車將沿用現時安排,惟港澳方面,澳門政府已表明不容許香港跨境貨車駛經大橋進入澳門市區,需於口岸裝貨及卸貨;香港口岸方面則因面積所限不設裝卸設施,政府仍在與澳門商討澳門跨境貨車安排。

至於大橋通行費,三地政府未有定案,只表示由於收費廣場位處內地,費用將以人民幣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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