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驚奇•本土真人真事改編

創孽日記
19/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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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孽日記

改編自澳門一件兇殺懸案。事緣1985年的八仙飯店滅門案,疑兇涉嫌殺害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傳聞兇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並於飯店販賣。作者:岸南

一九八五年八月一日,晴。

終於踏入八月,這真是一個讓人值得高興的月份。一年之約還有幾天就到,看老鄭這模樣,十八萬肯定還不了給我,到時他的餐廳就由我接手。這下就好了,輾轉在澳門打拼多年,終於有自己的事業。

大陸那邊聯繫了一個廚師,今天親自嚐過,味道真的頂呱呱,已決定聘請他。相信以我的能力,肯定能賺大錢,哈哈,有了錢,還真的要去一去那個夢想之地,愛都。

八月二日,晴。

凌晨和老婆搞了將近四十分鐘,但總覺得未能滿足。一起到樓下吃了個白粥,那店的太子女又白又瘦,如果日後能請到這樣的服務員,生意肯定很好。

匆匆忙忙吃過早餐,馬上到各大批發店問價。看了幾家傢俬店,到時把店接手過來,花點本錢裝修一下,食物就能賣個好價錢。

八月三日,晴。

今天在家中休息,樓上的狗在吠足一個早上,真的破壞我的好心情。到了下午,我去街市買餸的時候,看到那主人把狗放出來散步亂走,便多買了些枝竹和九江酒,為家人加餸。我敢保證,如果我的店日後賣狗肉的話,一定會街知巷聞。

八月四日,陰。

今天真的很累,但也很值得讓人高興。幾經波折,店鋪終於轉讓成功,過程中老鄭雖然不願意,他夫人更是難過,但後來還是順順利利,只不過是一次過接手了九隻限量豬,九隻豬對我來說真的有點太多,足足劈了八個小時,才分好件,內臟歸內臟,手腳歸手腳。最難砍是豬頸的位置,每次砍下去,血都會噴出來,弄濕我的眼。唉,對上一次劏豬,還是很多年前在香港,真沒有想到,到澳門會重施故技。因為要休息三天,為免腐臭影響我營運,我把手腳都掉到海裡,鮮肉用米酒醃製再冰存,內臟打賞了幾隻流浪狗,哈哈,這回真是殺豬賞狗。

八月五日,雨。

今天一早便回店來看看情況,剛剛走進廚房,就隱約聞到一陣臭味,原來昨天劏豬的時候,有些豬骨沒有放在雪櫃,開始有點兒發臭,小鋪就快重開,絕不能讓客人嗅到有異味,浪費就浪費,趕緊把骨頭用垃圾袋包起棄置。在棄置回來的路上,剛好遇上了一個風水師,事業剛開始,當然要問過意頭。風水師說我做生意忌單,凡事要成雙成對,我在路上一直思考這個問題,直至走到老鄭那姨婆家的附近,突然間才想到,我殺了九隻豬,還欠一頭,便進去向她老人家問過好,找她幫個忙,讓我多弄頭豬。

有了昨天劏豬的經驗,今天劏得順利了很多,不用半小時便劏得井井有條。一共十頭豬材料,如果一天能賣完,我想很快就能發財。我把豬的每個部分都分類好,不知道為甚麼,拿起那些豬歡喜的時候,不禁用鼻子聞一聞,陣陣腥的味,居然讓人有點兒快感。

我在想,其實每一個寂寞的劏豬佬,可能都會有這一個嗜好,甚至是每一個都嚐過豬歡喜,我不禁拿起旁邊的保鮮紙,享受了一會。

八月六日,晴。

明天就要開鋪,今天打算好好在家休息,研究推出甚麼菜式。我想,店裡還有這麼多豬,可以以豬肉為主,而且還要來個大特價,對了,叉燒包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為了這個構思,我特意買了一大袋麵粉,包了些豬肉餡,嚐一嚐口感。以我多年來對飲食的研究及熱衷,直覺告訴我,將豬腿加豬腩肉剁成醬,混合後手打十五分鐘,再加上特製配方,一定是最美味可口的。果然如我所料,蒸出來的味道就是一絕。

八月七日,晴。

今天店子開門大吉,客人吃過包子後,都讚不絕口。更有行家來問我醃料的秘訣,說是從來沒有吃過如此鮮美的包子。看到生意這麼好,內心真的十分愉快,之前還擔心肉會腐爛的問題,現在已沒有可愁,但我突然想到另一個問題,這些豬肉是限量的,日後如何保持肉質的水準?我想著想著,再望著收銀的阿嬌,看著她優美的身材,忽然又覺得剛才的問題很可笑。

八月八日,雨。

真是想不到,今天的生意如此好,差不多把限量豬肉都賣了。下班後我把夥記留下,弄了骨煲給他們,好讓他們品嚐我的特製豬骨,聽到他們對出品讚不絕口,內心亦開心。大家吃個飽肚,乾了不少酒,有說有笑的就像一家人,阿嬌就像我的妻子,如果今晚能行房就好。

回到家後,愉快的心情,被收音機完全淹沒,今天有一段新聞,說警方在海灘發現多具殘肢,懷疑是偷渡者被鯊魚吃剩的,這壞消息直插入我的心,讓我久久不能平息,作為也是偷渡過來的人,這讓我想起了很多事。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晴。

已有一年多沒有時間再寫日記,今天有空,是因為不用開店,也不用回家。今天過關的時候,警方突然把我拘捕,說甚麼我殺了老鄭一家,把屍骸掉在大海,還問老鄭去了哪裡,為何他們一家的證件在我店裡。面對這些問題,我真的覺得很好笑,他們去了哪關我屁事?連少許的證據都沒有,就對我動私刑,無語了,不知再說甚麼好。

九月二十九日,晴。

完了,一切都完了。以前在香港犯下的錯事,是時候清算。

十月二日,陰。

非常無助的一天,所有證供都對自己不利,完了。

十月三日,陰。

在市牢裡,真是生不如死。早上被那些黑警折磨,回到臨時監房,又被人毒打。他們當正我是殺人兇手,一個一個地輪著打,還有那兩個禽獸,居然,居然污辱我。幸好晚上被送到醫院,可以喘一口氣,明天看能不能申請再留醫幾天。

十月四日,陰。

想死了,又死不去。天天被虐待,天天似生活在地獄。

十二月四日,暴雨。

與妻兒長談了多時,我已告知她們,我將會自殺的事,我們談了很久,包括過去、將來。大家抱頭痛哭了一會,各自散去。臨死了,這本日記也差不多要燒毀,我並不是畏罪自殺,而是惡病纒身,天天遭人毒打,已經不想做人,而最重要的是,我怕有一天不小心會把真相說出來……唉……反正香港的事已東窗事發,死,是逃不了的,死一個,總好過死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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