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伺破一宗搶劫案,案情指,去年才出獄,曾於內地同犯搶劫及傷人罪,被判18年徒刑的內地男嫌犯,涉嫌以胡椒噴霧,搶去本澳女事主手袋,事主報稱損失財物及現金合共澳門幣1200元。司警以搶劫罪及禁用武器罪,將嫌犯移交檢察院偵辦。
事發於本月27日凌晨4時許,女事主獨自行經宋玉生廣場公園附近一行人隧道期間,被戴口罩的嫌犯以胡椒噴霧噴向事主面部,搶去事主手袋後隨即逃離現場。
經多方調查,司警於當日下午6時許,於新口岸一娛樂場將嫌犯拘捕,被捕徐姓男子承認作案,供稱因輸光5萬元人民幣賭本,故使用從內地攜帶來澳的胡椒噴霧作案,嫌犯39歲,內地居民,報稱任職售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