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遺建築頻出事 評定文物無譜

「渡船街一號」業主轟浪費公帑
2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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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街一號」業主轟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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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街一號」業主轟浪費公帑

本澳一個月內接連有世遺建築「出事」,先有盧家大屋受毗鄰舊樓塌外牆波及受損,後有媽閣廟正殿失火,令人擔心現行文物保育不足。備受爭議的「渡船街一號」業主,昨日在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論壇」上,批評當局的評定文物標準含糊,更預設立場,雖有公眾諮詢,亦只是「大龍鳳」一場,最終令業主損失。

「渡船街一號」早於2013年12月獲工務局批出准照拆卸,其後卻被文化局叫停工程。(資料圖片)

「渡船街一號」業權人劉秋林,昨日在「澳門論壇」發言表示,早於2013年12月已獲工務局准照,可合法拆址,其後卻被文化局叫停工程,質疑文化局行政違法。他續稱,「渡船街一號」本已拆卸一半,又不如同區的葉挺故居,具歷史價值,惟文化局在諮詢會上,多番說明該建築物有特色,又可以現代技術修復。

他指出,既然文化局已有預設立場,保留建築,又何需花費公帑,舉辦三場公眾諮詢等收集民意。他認為,其他區份市民,根本不知道該建築物情況,即使是新橋區街坊,亦認為無保留價值,惟在公眾諮詢期內,文化局頻稱,修復非難事,質疑公眾諮詢對局方決定,無參考價值,形容局方「輸打贏要」,而要求業權人自費重新修復建築物,做法並不合理。

「渡船街一號」業權人劉秋林批評,文化局花費大量公帑收集意見,以及保留無價值建築物。(周婉茵攝)

批評為保育「製造」文物

有市民在論壇發言時亦質疑,文化局對文物評定標準含糊,花費大筆公帑保育後,參觀文物建築人流仍稀少,意義不彰,批評局方為保育「製造」文物,建議加強文物與生活結合。

歷史文物關注協會副理事長胡玉沛認為,澳門缺乏城市設計指引,而參考其他城市經驗,應對街區及建築物評級,再決定如何處理建築物。"土木及結構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亦認同,澳門需要城市總體規劃,實行整個片區及建築群保留,而非單幢保存,好處是讓業權人知悉,地段未來發展規劃方向,亦不會令業權人覺得不公平。

歷史文物關注協會副理事長胡玉沛認為,當局應參考其他地區經驗,要求文物使用人,遞交生活及電器清單,以作有效管理。(周婉茵攝)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梁惠敏稱,局方是以市民利益為大前提,並同時保障私人利益,否則,不會制定評定文物程序。她強調,局方會接納不同意見,而文物保護不一定阻礙城市發展,而要在融合中展現不同魅力。

另外,文物建築近期接連「出事」,引發社會關注,胡祖杰認為,以盧家大屋事件為例,無論拆卸工程附近建築物是否文物,都要有保護周邊建築物方案,據他了解,今次盧屋旁需拆卸外牆,本身結構不完整,磚牆有剝落風險,而從新聞片段可見,拆卸工程僅用竹棚阻隔,他認為,可改用金屬或更穩固材料阻隔,然而,即使架設工作完整,都要視乎工程人員有否按部就班拆卸。

針對媽閣廟正殿失火,胡玉沛認為,當局應參考其他地區經驗,要求文物使用人,遞交生活及電器清單並有效管理,以今次大火主因「轉運燈」短路為例,即可知曉今次出事燈具電線,是否符合機電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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