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劫案」變「洩密案」

三名本澳居民涉「轉載」警方密件
18/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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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本澳居民涉「轉載」警方密件
三名本澳居民涉「轉載」警方密件

今個星期二,本澳發生一宗驚天動地的賭場劫案,一名莊荷涉嫌「單刀」劫走賭廳約值港幣4,800萬元現金籌碼。事件發生後,警方展開追查令,不久社交平台就流傳一張疑似嫌疑人的「通緝令」,而這張「通緝令」印有嫌疑人身份資料、出生日期等等。正當市民廣泛流傳相片時,原來,這張所謂「通緝令」是警方「機密文件」。

司警指出,昨日於社交平台公開網頁上,發現有人傳播一張由司警局就16日「賭場劫案」發出的文件,而此文件實質是發給各賭場監控及保安部,文件上亦清晰顯示該男子的相貌、身份資料及司警局要求娛樂場留意的內容信息。司警表示,文件發出是要求賭場各部門協助警方尋找嫌疑人,屬機密文件,是不能外傳的,顯示有人不法地將照片拍下並外傳。而司警亦認為,此機密文件外泄對本案有調查有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

司警在17日發現文件外泄後迅速調查發放源頭,並先後發現有三名本澳居民在社交平台及手機聊天軟件群組內轉發相關照片。司警先調查事件中兩名本澳居民,分別是任職文員、張姓五十多歲本澳男子及任職莊荷、盧姓三十四歲本澳女子,司警懷疑他們兩人將案中的機密文件上傳至社文平台 ; 而在調查期間,司警亦發現同樣任職莊荷、謝姓五十四歲本澳女子,懷疑她把機密文件轉載至手機聊天群組上。而三人被司警帶往警局調查後,均承認曾把上述的「機密文件」上載至網上及手機聊天群組。

司警現時以「違反司法保密罪」,將三名涉嫌人身份送交檢察院處理。而「違反司法保密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司警亦呼籲所有涉及刑事案件的行為和內容,如處於司法保密階段,任何人如接觸或獲悉有關保密資料,是不應外泄,否則須負上相關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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