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續審海域管理綱要法

海洋區劃與城規如何配合成疑
23/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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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區劃與城規如何配合成疑
海洋區劃與城規如何配合成疑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下午繼續討論《海域管理綱要法》,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委員會認同文本中「海洋功能區劃與城市規劃應相互配合」,但是對二者會否存在衝突、何者先行或是共同考慮則存在疑問,下次會議將會要求政府闡明。

陳澤武稱,文本中關於法律執行和生效部分建議,政府須採取必要立法和行政措施,以充實、落實及執行該法律所載綱要,法律自公布翌日生效。委員及顧問團擔心時間不夠充足,料有不少內容有待予以清晰,政府則回應稱已經做好準備,委員會將繼續就此要求政府詳細解釋。

另外,有條文提到,海洋功能區域的制定及其修改,經徵詢中央人民政府意見後,由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委員會顧問團認為,涉及國家機密應不予公布,相關法律中也應有法律根據,但文本中卻無相關表述,待下一次會議將會向政府詳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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