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房產稅」再起爭論

案例證明影響樓價有限
24/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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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作為房地產稅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其屬於房屋保有階段的稅款,將對民眾持有住宅的成本產生較大的影響,一直以來都備受關注。今年博鰲亞洲論壇上,中國財政部副部長稱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但許多人對房產稅的全面出臺寄予了無限的期許。認為開徵了房產稅,內地樓價就會應聲而落。但遺憾的是,參考已對住宅徵收房產稅的國家和地區中,都還沒有發現房產稅能有效抑制樓價上漲的成功案例。

內地輿論將「房產稅」寄望成為「打壓高樓價」的最終秘密武器。 (互聯網圖片)

以調控嚴厲的香港為例,當地早在殖民地時期就已徵收房產稅,即差餉、地租及物業稅。房產稅的總額在金額上約為政府評估房產年租金的8%至9%之間。甚至為抑制房產過熱,交易環節的稅收被一再提高。然而,即便為了調控樓價不斷升級政策,但與2000年初的樓價相比,香港樓價就已經上漲至原本的三四倍不止;再看稅制最完善的美國,從20世紀初就已經開始徵收房地產稅。各州的平均房產稅率在0.28%至2.35%之間,中位數水準大致在1%左右。但扣除通貨膨脹因素之後的統計顯示,從1997年到2006年美國樓價總體上漲了57%,房產稅抑制樓價上漲的作用完全失效。

從長遠來看,房產稅不失為一種相對合理的土地財政替代方案。 (互聯網圖片)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早前指,房產稅是一種財產稅,作為一種經濟槓桿,必然會對樓價產生影響,但只是影響樓價的諸多因素之一,而且是一種慢變數,期望房產稅來抑制樓價是不現實的。

對試點城樓價影響尚不明顯

上海市和重慶市在2011年開始試點對個人住宅徵收房產稅,但從實際效果看,房產稅對這兩個城市樓價的影響尚不明顯。2011年上半年,上海和重慶的住宅均價分別相比2010年下半年上升了6.3%和7.4%,高於同期一線城市樓價的平均漲幅4.9%和二線城市樓價的平均漲幅6.6%,也高於同期全國百城樓價的平均漲幅5.8%。

上海市和重慶市在2011年1月底開始試點對個人住宅徵收房產稅,但從實際效果看,房產稅對這兩個城市樓價的影響尚不明顯。 (互聯網圖片)

關於試點城市稅收設置的內容,上海的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住宅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宅和非本市居民新購住宅,稅率暫定為0.4%至0.6%;重慶的徵收對象則是獨幢商品住宅和高檔住宅,以及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人員所購的第二套樓,稅率從0.5%至1.2%不等。

總體上說,上海和重慶試點的房產稅主要是為了抑制投機性購樓,對該市居民的自住購樓需求保留了較高的容忍度。隨著內地大城市圈化的加速形成,當前的房產稅政策對具有較好向心力的城市樓價的影響可能比較有限,供給的有限性和需求的相對剛性料在未來較長時期內仍是構成核心城市樓價的主要矛盾。

內地開徵房產稅的真實意義

當前內地對土地財政依賴度非常高。數據顯示,2016年土地出讓金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比例超過40%。而內地當前一線城市已徹底進入存量市場,核心二線城市即將進入存量市場,過去幾十年來土地財政的那一套運轉模式已經能夠看到盡頭。加上內地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地方政府的稅種進一步減少。如何在未來城鎮化進程結束後保證地方政府的正常運營和城市健康發展,就不得不尋找新的財政收入來源平穩地替換掉土地出讓金。從長遠來看,房產稅是一種理想的選擇。

房產稅亦是能解決內地樓價問題的前置條件。(互聯網圖片)

另外,土地價格是樓價居高不下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土地價格決定了出讓金,出讓金佔據了政府財政收入的較大比重。這種背景下政府下調樓價就等於自斷糧餉,這正是過去樓價調控最大的矛盾。若有一套讓政府從土地財政束縛中解放出來的替代方案,內地樓價問題才有可能被「溫和解決」。因而,房產稅亦是能解決內地樓價問題的前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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