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的士規章》部分條文辣過頭

12的士團體遞信 諒解溝通回正軌
1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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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的士團體遞信 諒解溝通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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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的士團體遞信 諒解溝通回正軌

立法會小組會正審議《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的士規章》),雖然有的士業界認同政府做法,指有必要打擊的士中的害群之馬, 但亦有修訂的新規章內同時出現很多「矯枉過正」的條文。

例如規定的士司機不協助乘客提取行李會被罰款、「黃實線」不准停車但又不能拒絕乘客的要求、「儀容不整」及「無禮」的標準界定不清晰、有案底但未「洗底」的更新人士不能考取的士駕駛證等,都令業界非常困擾, 希望政府能從善如流,接納及了解的士業界的意見和憂慮。

的士總商會、的士資訊會等12個的士團體,昨日一行十人到立法會遞信,表達對《的士規章》法案的意見及憂慮,的士總商會副會長凌世威表示,法案當中很多條文並不清晰,如「補充責任」等容易造成不公情況,希望當局設有完善的機制讓司機反映事實,再作出合理的判決。

多個的士團體代表昨日到立法會遞信,對修訂《的士規章》部分條文過於苛刻表達意見。 (梁佩茵攝)

年長司機慘過做「咕喱」

凌世威指出,法案中提到沒有協助乘客提取物品會被罰款1,500元,但實際情況是較年長司機未必能有氣力為乘客搬移大件行李。另外,本澳大多數地方是黃實線,不少乘客要求在「黃實線」停車,但法案亦有條文規定司機有義務不能拒絕乘客到指定地點,如此矛盾令司機無所適從,建議放寛或豁免「黃實線」對的士的限制。

乘客無禮又如何判定?

業界又關注法案中對「儀容不整」及「無禮」的標準如何界定,是否能加入對於無理取鬧或以粗言侮辱的乘客,司機可以拒絕或終止為其服務,以及對於濫用投訴機制的乘客對司機需予以賠償。業界希望當局設有完善的上訴機制,並引入第三方審判,提高法律的公平性。

究竟的士司機的儀容打扮如何才叫「不整」,的士業界希望政府清晰條文。 (互聯網圖片)

斷更新人士「生機」

業界又認為,對於的士司機駕照的條件過於苛刻,包括曾有刑事紀錄但未領有「洗底紙」的行為證明書,有歧視更新人士之嫌,質疑對過去做錯事,改過後自力更生人士的機會都被扼殺。建議建立違規司機投訴及處罰檔案,並在每年續證時審查司機在過去一年的工作行為紀錄,屢遭投訴和處罰的司機應暫停或終止續證,並強制修讀的士服務改善課程。

法例滯後致「斧頭幫」

橫行對於早前有的士司機因涉嫌不讓乘客下車被捕,並揭發他兩年內涉及85次違規紀錄,不少網民對此仍可繼續從事的士司機表示質疑。凌世威指,因為法律的滯後,以往《的士規章》25年沒有修訂,也過於寬鬆,令一班「斧頭幫」(俗稱劏客司機)行為猖獗,的士業界也一直歡迎政府修法打擊害群之馬。

不少旅客來澳都攜帶大型行李,年老的士司機未必有氣力協助搬運。 (互聯網圖片)

「暫停載客」有爭議

但另一方面,推行「辣招」的同時亦好大機會出現誤判,例如司機人有三急或遇上交更時構成拒載而被罰款30,000元是否合理,希望當局考慮細節令行業可健康發展,他又認為若當事人都覺得罪有應得,相信也不敢隨便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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