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輕軌超時超支路線不定

批運建辦長期逃避交代計劃詳情
13/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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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布《輕軌系統——第四階段》專項審計報告,批評輕軌工程歷經多年,運建辦至今仍無法明確計算出整體工程的造價,長期逃避交代整體計劃的詳情,令輕軌工程脫離了成本管控的合理範圍;投資金額不斷增加,工期不斷延長,管理成效不彰,未來要花費幾多人力物力至今仍未能明確公布,令公眾和決策者都較難分析,建設輕軌是否物有所值。

報告指出,輕軌工程的各項執行情況與當初的計劃存在巨大落差。運建辦至2016年底重新訂定共11條輕軌走線中,除了短期規劃的5條走線預計最早於2026年完成外,其餘走線未有訂定任何完成時間,運建辦亦沒有就每一條走線或整個項目訂定任何造價資料。

報告又指,經過對氹仔線3個工程項目進行分析,發現在動工後多次獲批延長工期,審計署認為運建辦在延期申請的審批分析工作以及協調管理工作方面存在嚴重缺失。

審計署認為,運建辦應進行中期檢討,參考國際大型工程行之有效的方法計算出造價,負責任做好整體規劃,為輕軌工程的未來跟進方式及科學決策提供更全面的資料和理據,開誠佈公地釋除社會的質疑和憂慮,吸取教訓,為下一階段的工作制定合乎常理的計劃。此外,所有工務部門都應以輕軌工程所出現的各種問題為借鑒,認真檢視公共工程的不足,杜絕類似問題再發生,挽回公眾的信心。(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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