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最會花錢的人」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如何花掉他們的獎金?!
11/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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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為兩名美國經濟學大師William Dawbney Nordhaus和Paul Michael Romer。

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本月8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揭盅,兩位美國經濟學大師諾德豪斯(William Dawbney Nordhaus)和羅默(Paul Michael Romer)共獲殊榮,兩人將平分900萬瑞典克朗(約澳門幣800萬元)獎金。身為經濟學家,通常被認為最懂如何花錢,歷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又是如何花掉他們的獎金呢?

1999年得獎者羅伯特•蒙代爾拿到當年近100萬美元的獎金,他先用獎金修繕自己在意大利的豪宅,再為自己兩歲多的兒子買了一匹矮種馬,最後將剩下的錢都存入銀行;在2003年得獎的羅伯特•恩格爾,他用獎金在紐約哈德遜河谷買了一座鄉村別墅;2004年得獎者愛德華•普萊斯考特就表示,他和妻子都是很大方的人,所以他們把一半獎金捐給了政府,「當然是以稅的形式」。他稱:「社會對我很友好,我喜歡現在邊教書邊做銀行家的生活。」

在2010年,擁有英國和塞浦路斯雙重國籍的得獎者克里斯多夫•皮薩里德斯,他用獎金添置了新衣,並購買豪華傢俱,更支付旅行費用,請全家陪他去瑞典領獎,之後他將一部分獎金存入銀行,結果該國在2013年遭遇銀行危機,最後剩下的那部分獎金所剩無幾;2013年獲獎者美國經濟學家尤金•法瑪則把獎金,捐給了自己當時任職的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以感謝「優秀的同事」。

美國經濟學家羅伯特•盧卡斯在1995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然而,早在1989年他的前妻就已預感他會得獎,於是在他們辦理離婚手續時,她提出「若盧卡斯在1995年前獲得諾獎,她應該分得一半獎金」。盧卡斯認為這是個天大的玩笑,於是答應了,沒想到在1995年的時候他真的獲獎了,所以盧卡斯不得不按照之前的約定支付前妻一半的獎金。

(編輯:許靖雯 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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