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兩地「走水」活動屢禁難止,並呈現團伙化、低齡化、隱蔽化等特徵,特區政府計劃就《對外貿易活動規章》開展修法,擬將團伙式及有組織的「水客」走私行為納入刑事範疇或歸類為輕微違法。有學者分析指出,現時從事水客群體性質各異,建議有關政策需分類規管,不宜「一刀切」,同時亦要關注青少年參與走水的潛在風險,避免他們誤墮法網。
為深化閩澳兩地高質量合作,聚焦產業協同與營商共建,推動兩地協同發展再上新台階,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共同主辦的「澳門-福建區域協同發展宣介會」,於昨(5)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舉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吳惠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趙增連以及閩澳兩地政府代表和企業家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