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海關打擊非法捕魚

外港航道清除500米蟹籠
0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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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港航道清除500米蟹籠
外港航道清除500米蟹籠
外港航道清除500米蟹籠

海事局與海關進行反非法捕魚聯合行動,清出長約500米的蟹籠。(海事局/澳門海關圖片)

澳門海關日前海上巡邏時發現外港航道出現多支「漁標」,隨即通報海事局到場清理。(海事局/ 澳門海關圖片)

海事局與海關清除外港航道上80多支「漁標」。(海事局/澳門海關圖片)

海事及水務局繼上(3)月在內港航道內共清理總長1,500米蟹籠後,日前再於外港航道發現懷疑有人在本澳水域非法捕魚,在航道放置「漁標」和蟹籠,危及航道安全,海事局聯同澳門海關立即展開清理行動,共撿獲80多枝「漁標」和長約500米的蟹籠,確保航道安全。

海事局昨(31)日表示,澳門海關日前在進行日常海上巡邏時,發現外港航道出現多支「漁標」,隨即通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為保障高速客船航行安全,海事局與海關即時進行反非法捕漁聯合行動,共同派船隻到現場進行清理「漁標」及其下方的蟹籠,共撿獲80多支「漁標」和長約500米的蟹籠,期間海關船隻一直在現場戒備和維持秩序。

非法捕魚最高處15,000元罰款

海事局稱,根據澳門的海事管理法例,為保障航行安全,禁止在航道及其周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15,000澳門元罰款。如果因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將繼續與海關加強監察和巡查工作,嚴厲打擊海上的違規行為,保障海事安全。

早在上月初,海事局工作船隊陸續在內港水域發現不尋常情況,尤其是靠近岸邊的淺水水域海床,出現如長蛇般籠狀物體,工作人員通報局方後即開始安排打撈工作,共打撈起總長度1,500米蟹籠。

漁民團體:蟹籠或為內地漁船放置

有漁民團體透露,不排除是內地小漁船在本澳一帶水域摸黑放置蟹籠,隔段時間後再收網,將海產運往市場出售。這種「偷捕」行為,對經過的船隻和內港航道安全亦構成影響,增加漁船及其他船隻馬達被蟹籠圍網纏繞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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