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強制年檢大廈消防設備

社諮委建議當局立法實施
04/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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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諮委建議當局立法實施

澳門筷子基早前一個屋苑單位懷疑設備漏電釀成火災,消防局出動約60名消防人員,14輛消防及救護車輛參與救援,逾百住戶需要疏散,事件造成一名住戶死亡,三名市民不適。中區社諮委會委員崔銘文及羅頌輝昨日在會議上,建議為樓宇推行「大廈消防設備年度安全檢測」制定指引,繼而立法實施強制性年檢。

崔銘文和羅頌輝建議,大廈消防設備需通過每年的檢測後才獲發安全證書,有關證書須張貼在大廈當眼處,違者將會被嚴懲處罰,同時將有關建議加入《消防安全規章》內。另外,希望審議中的《消防安全規章》能加快出台,讓全澳居民獲得更安全的居住環境。

另外,兩人再次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定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業主,每五年須對窗戶進行檢驗,並且修訂法例強制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小業主,每十年對整幢大廈進行定期的檢驗。對於存在危險的樓宇,當局需即時發出維修令,要求有關小業主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修葺,有效保障市民及遊客的行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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