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受審

承認受賄1.4億元
26/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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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受賄1.4億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審理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公訴機關指控朱明國利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廣東省委常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廣東省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妻子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1億餘元,另有9,104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刑責。朱明國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CF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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