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客圖走私現金飾物離澳

海關指涉經濟犯罪 司警跟進
30/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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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指涉經濟犯罪 司警跟進

兩名報稱押運員的港客,本月25日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離境時,被大堂安檢人員查獲大量未經申報的現金。 (澳門海關圖片)

海關同時在兩港客行李中檢獲大批未經申報飾物。 (澳門海關圖片)

本月25日,澳門海關於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查獲兩名港人攜帶大量現金及未申報飾物離境,海關已依法對其作出起訴。案件懷疑涉及經濟犯罪,已移交司法警察局跟進。

事緣海關當日接獲離境大堂安檢區保安人員通報,透過X 光機發現兩名出境旅客的行李中藏有疑似珠寶、金器類飾物。關員到場檢查,發現行李內除藏有未申報飾物62件外,還藏有大量現金,經點算分別為港幣35 萬元及人民幣44,000元。

兩名涉案人士為香港居民,報稱為押運員,受公司指示攜帶行李出境。調查期間,兩人均表示不知道行李內藏有大量現金,亦未能清楚說明現金來源。海關認為款項來源可疑,懷疑涉及經濟犯罪,已將案件轉交司法警察局經濟罪案調查處跟進。

兩人涉嫌違反第6/2017號法律《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的相關規定,一經判罰,將按超出指定金額的多少,科處澳門幣1,000至50萬元罰款。此外,兩人在未申報的情況下,攜帶價值超過澳門幣5,000元的貨物出境,可被科處澳門幣1,000至50,000元罰款,而被查獲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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