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違規 無償提供膠袋?

當局擬每個罰1,000元
15/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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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擬每個罰1,000元

澳門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14)日繼續細則性審議《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等政府代表出席會議。三常會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解釋稱,法案是建議如商戶違反「有償提供塑膠袋」,每個塑膠袋則可被科處1,000 澳門元罰款。

法案建議未事先包裝、非氣密包裝等的食品或藥品,商戶可以無償方式提供塑膠袋。昨日會議上有委員以購買數個麵包為例,指出「一麵包一膠袋」是合理做法,但根據現有的行文,以「大膠袋」對多個麵包進行二次包裝,仍視為非氣密包裝的食品,無需另外徵費,多位委員認為依法應收取費用。

另外,法案亦建議如商戶違反「有償提供塑膠袋」則可被科處1,000 澳門元罰款。三常會問及政府代表,1,000元罰款是以塑膠袋數量或行為作計算,政府代表則解釋是針對每一個塑膠袋而進行處罰。

三常會亦關注「減塑」措施的進度,包括一次性餐具、塑膠吸管等,期望政府於整體上有短期或中期的具體措施。政府代表回應稱,澳門「減塑」立法已較鄰近地區緩慢,相信該法案為第一步,而現階段立法只針對限制提供塑膠袋,目前亦已向業界、團體等宣傳及推廣減少使用塑膠產品措施。(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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