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大橋 兩超速偵測系統

下周一投入運作
24/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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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誼大橋近友誼大馬路引橋入口新增的區間測速裝置,下周一正式投入使用。 (交通局圖片)

新增區間測速終點設於友誼大橋近氹仔端出口路段(澳門往氹仔方向)。 (交通局圖片)

友誼大橋近水塘路段增設﹁ 定點測速﹂系統示意圖。(交通局圖片)

為加強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友誼大橋新設的兩套測速系統將於7月1日(下周一)正式投入運作,屆時友誼大橋及連接橋樑之道路合共設有19套超速偵測監控設備。另外,設於本澳七個交通交界點綜合偵測系統,亦於同日運作。

交通事務局稱,為加強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本月起試行友誼大橋近友誼大馬路引橋入口與友誼大橋近氹仔端出口路段(澳門往氹仔方向)之區間測速監控,以採集數據及讓駕駛者提前適應有關裝置。隨著試行情況理想,上述區間測速監控,連同新增位於友誼大橋近水塘路段(氹仔往澳門方向)的「定點測速」系統,將於下周一起投入運作。

「定點測速」是指車輛經過某一個地點的某一個瞬間的車速,可反映車輛當下之速度;與前者不同,「區間測速」則是指在同一路段上,設置兩個相鄰監控點,基於車輛通過前後兩個監控點之行車時間,以便計算車輛在該路段上的平均行駛速度,並依據該路段上限速標準,判定車輛有否超速。

超速可罰600至40,000元

根據《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及《道路交通規章》相關規定,友誼大橋最高限速為80公里/小時,引橋為40公里/小時;而沒特別標示限速之道路,各類車輛最高限速則為:重型摩托車及輕型汽車60公里/小時、重型汽車50公里/小時、輕型摩托車40公里/小時;按照現行相關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金600元至40,000元,並可被科處停牌;違反交通訊號燈之停車義務可被科處罰金1,000元至10,000元,並可被科處停牌。

再有七路口捉衝燈

另一方面,為進一步監察車輛衝紅燈及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交通事務局早前已於14個交通交界點安裝路口綜合偵測系統,繼首階段七個路口綜合偵測系統已於4月投入運作,餘下七個系統亦將於下周一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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