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殺十人 肢解八小時

下場極淒慘 叉燒包成怪談
24/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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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俗稱「市牢」的監獄,是黃志恆最後畢命之所。「市牢」於1990年停用,現已拆卸改建成住宅大廈。 (澳門雜誌圖片)

黃志恆於一夜間殺害十條人命,據報道稱,他肢解屍體就用了八個小時。圖為當年的報章報道。 (互聯網圖片)

改編自「八仙飯店」的一套香港電影,甚至將兇手渲染成製造「人肉叉燒包」的惡魔。 (互聯網圖片)

「八仙飯店滅門慘案」轟動港澳長達34年,中級法院判決一宗爭產案,再勾起市民回憶,由於1993年香港一套電影將「八仙飯店」改編而成駭人聽聞的「人肉叉燒包」,更將這宗兇殺案推上令人聞之色變的詭奇傳聞;不過,亦由於案中唯一疑兇黃志恆被捕後自殺身亡,這樁奇案的真相,可能永遠無法重見天日。

案中疑兇黃志恆原名陳梓梁,廣東南海書樓村人士,在澳門犯案時已是五旬人士,與一名20多歲的兒子同住。但據當年的資料顯示,黃志恆與家人由南海定居香港後,曾因犯事被判囚五年,出獄後與一名姓黃女子結婚,兩人婚後育有兩子一女。

滅指紋 狠斬手指一截

而黃志恆來澳之前,原來亦涉及香港一宗刑事案件,案情指他於1973年在香港鰂魚涌企圖謀殺一名姓李的港商,事敗後潛逃家鄉,之後再偷渡來澳。而黃志恆為了滅去香港逃犯的嫌疑,狠心把左手食指斬去一截,再用火燒其他手指頭,破壞手指紋,可見其心腸之狠!

案中被害者是鄭林一家人及其親戚共計十人,案發地點是位於黑沙環第四街附近橫街的「八仙飯店」,而今次判決書中所指黑沙環第四街的單位,疑是鄭林一家當時居所。

34年前18萬元屬巨款

據當年新聞報道,黃志恆與鄭林夫婦認識多年,而且經常一起賭博。在案發前一年(1984年),黃志恆在賭博中贏取鄭林約18萬元葡幣,此後黃志恆聲稱曾多次討債都被拒絕。在案發當晚(1985年8月4日晚),黃志恆再次前往飯店討債,多番交涉無果,黃志恆拿起啤酒瓶「爆樽」,以此挾持鄭林的幼子,並讓在場九人(鄭林一家及廚師)互相捆綁。

七至70歲無一倖免

當最後剩下鄭林妻子及幼子時,鄭妻欲抱起幼子呼救及逃離店鋪,此時黃志恆懷疑用啤酒瓶刺向鄭妻頸部,令其當場斃命。此後黃志恆懷疑狂性大發,將在場餘人逐一殺害。為了防止鄭妻的九姨陳麗珍報警,訛稱鄭林幼子發燒,黃志恆將其誘騙到「八仙飯店」,再將其殺害。

至此,由七歲至70歲的十人,全部死於黃志恆手上。黃志恆承認,自己用了八個小時將所有屍體肢解,然後棄置於垃圾箱內。

黑沙海灣頻現人骨殘肢

在案發後數日,黑沙海灘發現了多件人體殘肢,此後更陸續在附近發現殘肢及人骨。但由於並沒有人報案,警方對於殘肢的調查一籌莫展。直到1986年4月,警方收到鄭林兄弟的來信,指鄭林突然失蹤、「八仙飯店」及居住物業由一名姓黃男子佔有,恐怕鄭林一家已經遇害。

囚市牢 不堪折磨兩自盡

至此,警方開始對黃志恆進行調查,並在1986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恆欲前往內地之際將其截獲。黃志恆被捕後疑因遭囚友多番毆打,不堪折磨而曾兩度自殺。其中第一次手法相當恐怖,是將手腕脈門直接在鐵皮垃圾桶的鋒利邊緣「磨鋸」!

棉被一夜吸乾人血

第一次自殺幸被人發現,搶救五小時才邊撿回一命。第二次於當年12月4日,他以汽水蓋拉環磨利後再次割開第一次傷口上,並以棉被蓋體,將流出的血液「索乾」為止,翌日被獄警發現時,整條棉被沾滿凝乾血液,而黃志恆因失血過多而亡。

留遺書 疑點仍重重

隨著案中唯一疑兇的死亡,雖然據悉黃志恆死前留有遺書,但這樁疑點重重的奇案至今依然成謎。案件亦多次被影視界改編,其中更有將死者遺體製成「人肉叉燒包」的誇張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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