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立法禁向未成年人售酒
31/0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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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立法禁向未成年人售酒

一名14歲初二女生透過互聯網認識一名自稱是時裝店東主男子僅約三星期,首次應約見面及到酒吧飲酒聊天,酒酣耳熱之後男子駕車送女生回家途中,情不自禁停車在女生住所附近路邊在車內發生親密行為,事件反映需要盡快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含酒精類飲品,以及需要教育未成年人有關網上交友風險,尤其是女孩,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名年僅14歲女生可以進入酒吧飲酒消遣,顯示現時未成年人可以隨意買酒及到酒吧飲酒問題未得到重視。現行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可進入卡拉OK等場所, 但沒有明確包括酒吧, 法律有完善空間。立法會正進行立法的《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可進入酒吧,期望有關法律能盡快通過生效,加強保護未成年人。

澳門目前沒有專門法律針對向未成年人售賣酒精類飲品的限制,除有限制未成年人士進入卡拉OK等場所外,未成年人皆可在市面上超市、便利店等輕易購買酒精類飲品。有調查顯示,澳門青少年平均開始飲酒年齡為15.75 歲,41.07% 開始飲酒的青年為在15歲或之前。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報告,身體疾病中有60種和酒精具因果關係,更重要的是年少時開始飲酒,與成年時頻密飲酒有關,而日後出現酗酒情況機會亦較高,世衞的研究指出,飲酒是導致15至29歲年輕人死亡的單一最大風險因素。

青少年接觸含酒精飲品比接觸毒品更容易,可說是「隨手可得」,在市面上非常容易買到,加上時下青少年流行開派對,酒精飲品更是少不免,因此,社會上一直有聲音希望當局能立法規管向青少年售賣酒精類飲品,以降低酒精對青少年的危害。

網上交友亦是一個陷阱,現今社交平台多不勝數,網絡世界多采多姿,社交網站、即時通訊軟件、手機交友或聊天app,提供結識朋友機會,青少年往往在科技應用上首當其衝,只要稍不留神,便容易沉迷其中甚至受騙上當。未成年人入世未深,未懂辨識善惡,需要長輩從旁扶持與協助,多與子女溝通了解其交友動機,在適當時候給予意見。青少年進行網上交友之前,家長應先告知正確態度及自我保護方法,減低墮落交友陷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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