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法拖十年

羅司:無立法時間表
05/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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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司:無立法時間表

《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法工作已拖延十年。在今日舉行的立法會大會上,立法議員鄭安庭認為政府近年推出各項計劃鼓勵業主保養樓宇,但成效不彰,質詢政府會否立法強制市民驗樓驗窗。部分議員發言認同政府應該立法強制驗樓驗窗。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指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工作仍未有時間表。

立法議員何潤生促請政府應盡快完成《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法工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現時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和《防火安全規章》仍處於立法程序當中,他承認所用時間的確好長,但指政府無立法時間表。

他又指出相關法律規定現有建築物應以五年為一期進行保養、維修及改良工程,以維持使用情況良好,但有關規定並無罰則,他感嘆「似乎呢個社會又要罰又要強制」,否則業主不會主動去做,政府只能作出勸喻。

羅立文認為部門在推動市民驗樓驗窗方面應多加宣傳,又指部門可以商討如何簡化市民向政府申請樓宇維修的資助,但強調需要業主做主動,又指如果業主選擇不理會樓宇,會尊重業主的決定。

(編輯:吳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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