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建築總章》强制驗樓

逾五年不驗樓業主將被罰
06/08/2019
37329
收藏
分享
逾五年不驗樓業主將被罰
逾五年不驗樓業主將被罰
逾五年不驗樓業主將被罰

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多位議員針對舊樓維修、強制驗窗等議題提出口頭質詢。 (劉志衡攝)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中)指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工作未有時間表。 (劉志衡攝)

目前本澳有超過4,000幢樓齡超過30年舊樓,不少舊樓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資料圖片)

政府正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超過五年沒有維修保養大廈的業主將被處罰。《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法工作已拖延十年。在昨(5)日舉行的立法會大會上,議員鄭安庭認為政府近年推出各項計劃鼓勵業主保養樓宇,但成效不彰,質詢政府會否立法強制市民驗樓驗窗。多名議員發言認同政府應該立法強制驗樓驗窗。

議員何潤生促請政府應盡快完成《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法工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稱,現時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和《防火安全規章》處於立法程序當中,他承認所用時間的確好長,但指政府無立法時間表。

他又指出,相關法律規定現有建築物應以五年為一期進行保養、維修及改良工程,以維持使用情況良好,但有關規定並無罰則,他感嘆「似乎呢個社會又要罰又要強制」,否則業主不會主動去做,政府只能作出勸喻。

羅司建議加強宣導驗樓驗窗

羅立文認同部門在推動市民驗樓驗窗方面可多加宣傳,又指部門可以商討如何簡化市民向政府申請樓宇維修的資助,但強調需要業主做主動,如果業主選擇不理會樓宇,會尊重業主的決定。

目前本澳有超過4,000幢樓齡超過30年舊樓,面對愈來愈多的舊樓,議員崔世平關注舊樓對天災的承受能力,質詢政府在遇上重大突發事故時,有無緊急措施及法律程序確保工務部門能及時清拆危樓。

工務局副局長劉振滄回應,政府近年在應對颱風「天鴿」和「山竹」期間,民防中心針對遇上殘危樓宇的情況,只能作有限度處理,要等颱風過後再作全面處理。政府會視乎情況決定先由官方處理再向業主追收費用,抑或交回業權人處理,而當局會加快相關審批清拆計劃書和申請准照的工作。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