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集會人士支持違法行為

治安警不批准「819集會」
16/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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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不批准「819集會」

原定舉行集會的議事亭前地噴水池昨日架設了施工圍板,進行噴泉系統設備改善工程。(陳嘉俊攝)

有澳門市民近日發起於8月19日在議事亭前地進行默站集會,反對香港警察「暴力執法」。昨(15)日議事亭前地噴水池四周被放置施工圍板,圍板上張貼公告,指有關工程為「殷皇子噴泉及議事亭噴泉系統設備改善工程」(水池部分),工期由本月14日至9月15日止。

治安警昨日指出,因應香港近日衝突事件,有人士對香港社會法治及秩序造成衝擊,經治安警審視集會後,認為集會人士會對違法行為進行支持,甚至或會效法香港示威者進行違法行為。

治安警發言人解釋,警方引用《集會及示威法》第二條「不容許的集會及示威」,「在不妨礙批評權之情況下,不容許目的在違反法律之集會及示威」,禁止「819集會」進行。然而,有傳媒問及是以甚麼理據定義集會人士是支持違法及會發生違法行為,治安警只解釋這是經過審視作出的決定。

治安警又呼籲市民遵守法律,稱若有人未經批准舉行集會,將有機會構成加重違令罪,最高可處兩年徒刑或240日罰金。

昨日有消息指,集會人士已取消是次集會。

另外,澳門江門青年會昨日到政府總部向行政長官遞信,認為集會影響澳門繁榮安定,希望特區政府拒絕議事亭前地集會申請。會長鄭安庭表示, 該會收到百多個市民反映,有某些人士、社團向政府申請在議事亭前地集會反對香港警察使用暴力對付市民的默站行動,不希望香港「反修例」事件影響澳門,也非常不認同「反對香港警察對市民使用暴力」這個觀點,因此希望特區政府運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法》拒絕8月19日在噴水池的集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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