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奪命迷你倉澳門分店多

毋須領牌 經營易過「借火」
23/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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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場迷你倉奪命火意外,敲響本澳迷你倉安全隱患的警鐘。記者昨日直擊香港肇事「時昌迷你倉」位於本澳其中一間分店,惟上址工作人員拒絕回應,亦拒絕透露店內有何消防設備,只表示昨早已有消防員到場檢查,證實並無問題。

不過,消防局副消防總長林曉帆表示,迷你倉現時並不需要申請營業牌照,消防局亦未對任何相關的場所,給過安全指引意見。而保安司今年4月回覆議員有關迷你倉的質詢時稱,本澳目前沒有迷你倉的發牌制度,亦沒有迷你倉的營運資料,但消防局會按《防火安全規章》把關。換言之,迷你倉是三不管行業,一旦出事,歸責問題同樣會出現三不管的尷尬情況。

香港的「時昌迷你倉」澳門分店甚多,圖為位於提督馬路祐輝工業大廈的一間分店。(梁佩茵攝)

事發的香港「時昌迷你倉」,在本澳其中一間分店位於提督馬路祐輝工業大四樓,現場所見,大廈不算太殘舊,四樓迷你倉大門完全封閉,客人要拍卡才能進入,旁邊有走火通道,但通道放有不少雜物。

「時昌迷你倉」位於香港牛頭角的分店前日發生大火,結果造成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喪生。(互聯網圖片)

時昌倉拒受訪

記者按門示意,一位聲稱是迷你倉的助理主管應門,但不肯接受訪問,只稱昨日早上有消防人員上門檢查,未有發現有任何安全問題,其餘問題一律拒絕評論,著記者有問題可找香港總公司回應。

不過,消防局副消防總長林曉帆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消防局每年都有對不同類型的場所或樓宇巡查防火情況,不會只針對特定一類場所來巡查,但會依照特定情況在某時段加強巡查。

迷你倉毋須營業牌照

據他了解,消防人員昨日的確有對部分場所進行巡查,但不確定是否包括上述的迷你倉,故不能回應該地方是否符合安全標準,但相關檢查會紀錄作詳細報告,再交給相關的權限部門。他又指,迷你倉現時並不需要申請營業牌照,消防局亦未對任何相關的場所,給過安全指引的意見。

記者翻查紀錄,今年4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代主任沈頌年,回覆立法會議員鄭安庭「迷你倉」儲存危險品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雖然現時本澳迷你倉沒有正式的發牌制度,亦沒有迷你倉的營運資料,但消防局會按《防火安全規章》把關。

迷你倉為了用盡室內空間,一排排鐵架顯得擠迫異常。(互聯網圖片)

「時昌迷你倉」澳門分店昨日仍有營業,但工作人員拒絕記者查詢。(梁佩茵攝)

本澳時昌迷你倉門外,貼有一張「逃生及防火安全指引」的海報。(梁佩茵攝)

圖為提督馬路「時昌迷你倉」所在大廈後樓梯情況,現場所見,尚算通暢乾淨。(梁佩茵攝)

密切監察易燃物品

林曉帆續稱,雖然當局目前並無迷你倉的營運資料,但迷你倉主要落戶於工業大廈及商鋪,消防局會在建築物落成前查驗及給予消防安全意見。倘有關建築物設有消防系統,須事先測試系統並交消防安全證明書,確保具備基本的消防安全。

消防局人員日常監察巡查時,如發現建築物內儲存易燃化學品,會立即轉介權限部門監管。若有關物品在《防火安全規章》內未有規定,則會參考鄰近地區的消防安全條例提供消防意見。

在防火安全工作上,消防局亦鼓勵居民,一旦發現有場所儲存危險物品要及時舉報,消防局會即時跟進處理。

迷你倉不設保險 要買財保貴客自理

香港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不但累及人命,租客同樣損失慘重,哪管是傳家之寶,亦隨時不獲賠償。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指出,一般情況下迷你倉公司只會為屬於公司的財物及員工投保,但未必會替客人寄存的物品投保。他建議,顧客若租用迷你倉可自行購買財物保險。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去年進行調查發現,大部分迷你倉不保障客戶財物損失,即使出事的迷你倉有購買火險亦只限於樓宇結構。有律師則表示,即使迷你倉公司與顧客租倉的合約條款表明不賠償顧客任何財物損失,但若損失是由公司疏忽引致,客戶可向公司作出民事索償。

儲存易迷你倉集團負責人陳啟豪早前接受一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由於澳門地少人多,人口密度高,為了節省更多地方,近年不少市民及企業都會租用迷你倉放置雜物及文件。當中六成是家居用戶,四成屬商業用戶。陳啟豪又指,迷你倉租金收費是根據迷你倉體積大小而定,從每月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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