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廣大興28號」案

8菲國海防隊員被判囚8年至14年8個月
18/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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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菲國海防隊員被判囚8年至14年8個月
8菲國海防隊員被判囚8年至14年8個月

台灣當局早前以圖片展示「廣大興28號」漁船遭射擊後情況。

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6年前被菲律賓海警開槍掃射,導致一名台灣漁民死亡的案件,有新進展。

經多次開庭後,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今日(18日)裁定,涉案的8名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殺人罪名成立,分別刑期8年又一天至14年8個月又一天。另外,被告必須支付5萬披索民事賠償和5萬披索精神損害賠償,即合約1.5萬澳門幣。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宣判後表示會上訴。

事發在2013年5月9日,菲律賓海岸衛隊船隻在台灣鵝鑾鼻東南方一處台菲各自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區,追逐「廣大興28號」並開槍掃射,造成65歲台灣漁民洪石成不幸中槍身亡。8名涉事的菲律賓海防隊員其後被控殺人罪,當中2人並涉嫌呈交不實的開槍報告,被加控妨礙司法罪。

(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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