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制度存改善空間

葉迅生冀調升貪腐罪行刑罰
18/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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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迅生冀調升貪腐罪行刑罰

在2019/2020澳門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檢察長葉迅生致辭時表示,特區成立以來,檢察院的工作也面臨各種挑戰。以刑事案件為例,回歸後首個司法年度的刑事立案約為7,400宗,然而自2015年至今,檢察院每年的刑事立案均超過14,000宗。刑事控訴案件由特區成立首年的1,300宗增加至上一司法年度的4,121宗;同時,檢察院近年需參與上訴至中級或終審法院的案件數目也錄得較大升幅,由2000年的200宗,增至去年的1,522宗,相關工作無論數量和複雜程度都有增加。

葉迅生又指出,注意到職務犯罪制度仍存在改善空間,尤其是部分職務犯罪刑罰明顯過輕,他認為若公務員收受利益但未能證實是屬於作出特定職務行為的回報,現行刑事法律未能以受賄罪論處,建議增設不當收受利益方面的罪名。並建議研究調升部分貪腐罪行的刑罰,以及延長對職務犯罪需否規定相對較長的追訴時效。

葉迅生指出,近年澳門特區不時收到外地司法機關以網絡視頻方式向身處澳門的證人或當事人聽證取證,但目前本澳未有相關法律規範,他建議就網絡視頻遠程取證訴訟措施開展相關研究,適時推動立法工作。

(編輯:馮靖欣)

葉迅生指出,職務犯罪制度仍存在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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