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受賄案

韓國大法院裁定發還重審
28/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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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大法院裁定發還重審
韓國大法院裁定發還重審

朴槿惠因捲入親信干政案而下台。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一案,最高法院大法院今日(28)作出終審判決,撤銷案件二審判決,發還重審。

朴槿惠涉嫌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與前青瓦台秘書鄭虎成等3名親信共謀收受前國家情報院院長南在俊、李丙琪等人提供的35億韓圜特殊活動費。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判決中認為,朴槿惠部分受賄和損害國庫控罪不成立,刑期由一審判刑6年,減至5年。但大法院認為,朴槿惠的這些嫌疑均構成犯罪,因此將案件發還重審。

現年67歲的朴槿惠被裁定任內受賄、濫權、違反選舉法等,她涉及的親信干政案也於上月(10月)開始重審。(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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