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每日匯款內地同名賬戶

國務院批准增至八萬元
19/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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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准增至八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昨日發布公告,將進一步便利澳門個人人民幣跨境匯款業務。

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於昨日(18)發布公告,進一步便利澳門個人人民幣跨境匯款業務,將澳門居民個人每人每天向內地人民幣同名賬戶匯款限額由 50,000元提高至 80,000元,同時將提高澳門居民有關匯款限額,有利於滿足澳門居民人民幣結算需求,便利澳門與內地經貿和人員往來。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稱,具有個人人民幣業務經營資格的內地銀行接受經由澳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匯入的收款人與匯款人同名的澳門居民個人人民幣匯款的最高限額,由每人每天 50,000元人民幣提高至每人每天 80,000元人民幣。內地銀行按有關規定辦理匯款的解付。未提用的人民幣匯入款經審核後可匯回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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