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前所購火車票退票

可延至3月31日前辦理
09/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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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延至3月31日前辦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今(9)日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勇會上表示,對2月5日24點以前在車站、12306網站等各管道已購買的全國鐵路火車票,旅客在開車前自願改變行程需退票的,鐵路部門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凡是於2月5日24時前使用現金購票或已於2月5日24時前換取紙質車票(含報銷憑證)的旅客,如開車前無法到車站辦理退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24時前辦理退票。(編輯:陳天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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