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審議《司法警察局》法案

委員會認同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
25/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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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認同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
委員會認同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

何潤生表示,委員會同意法案中建議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25)日下午分析及討論《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於會後會見傳媒時表示,對於法案中建議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以便能調查更多犯罪行為,條文中新增的「與資訊及網絡安全有關的犯罪」,由於去年《網絡安全法》已通過。在網絡安全有關犯罪方面,委員會認同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不過網絡安全犯罪是指什麼內容、網絡定義以及資訊是否已經涵蓋網絡等問題仍需政府進行解釋。

法案亦建議賦予藉著資料互聯,查閱資料的權利。何潤生稱,這方面最主要是比原來條文中新增資料互聯,「司法警察局為履行其職責,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採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合法方式,查閱民事及刑事身分資料,以及在行政當局、公共自治實體及被特許人的資料庫內與犯罪有關的資料。」他解釋,由於之前所採用的程序是通過司警局申請,個資辦審理後才能取得資料。那麼資料互聯的具體操作應如何進行,究竟是一個單行處理還是雙向處理,亦要待政府在下一次會議中解釋。

此外,一常會亦討論到關於槍械使用及攜帶方面,有關人員在退休後,不論是否持有槍械准照,都可保留使用及帶自衛槍權利,但必須要申報。委員會關注日後是否需要加入限制條款,例如定期檢查槍械、有關人員是否有適合的心理質素、心智上是否要繼續評估等。(編輯:林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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