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0萬援助貸款八年償還

中小企申請條件臨時放寬至營運一年
10/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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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申請條件臨時放寬至營運一年
中小企申請條件臨時放寬至營運一年

當局即日起至今年9月10日,臨時放寬中小企援助計劃申請條件至營運滿一年。(經濟局提供圖片)

林女士的小食店開業只有半年,希望當局推出措施協助剛起步中小企。(梁雄業攝)

新冠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帶來巨大影響,各行各業備受衝擊,其中以中小企業所面對的困境尤為艱難。政府修訂《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行政法規,臨時放寬中小企申請援助貸款條件,由原本最少營運兩年期限降為一年,營業已滿一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自今(10)日起的六個月內,可向經濟局提出申請,即實施期為今日至9月10日。法規生效之日已開展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申請程序亦適用有關修改的規定。

行政會昨(9)日公布,已完成討論《修改第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決定向中小企業提供適切支援,將原規定中小企業須最少營運兩年修改為一年,符合要件的中小企業可向政府提出無息援助貸款申請,實施期間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按照第9/2003號行政法規,每一中小企業可獲批給的最高援助款項為澳門幣60萬元,償還期為八年,首期還款於批給之日起計滿18個月時償還。

經濟局稱,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各項中小企業援助措施的申請及查詢數量急增,經濟局已加派人手全力處理申請分析工作及解答市民查詢。自2月1日至昨(9)日中午1時,各項援助措施合共逾3,400宗申請:「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收到2,026宗申請(1,464宗為網上申請),已評審697宗,當中538宗獲批准;「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收到26宗申請,已建議批准1宗;「調整還款措施」收到1,387宗申請,已批准1,322宗。

對於本次措施,服飾零售業負責人梁先生表示,服裝店開業未夠兩年,仍需要投放資金,近日將遞交申請,今次疫情影響對初創企業首當其衝,此舉可解部分燃眉之急。小食店老闆林女士表示,疫症以來生意跌70%,現在甚至不敢請人,外賣都要自己送遞,雖然今次條件放寬,但林女士的店鋪只開業半年而未能受惠,她希望政府能推出更多措施,協助剛剛起步的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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