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今早召開會議

法案清晰大廈共同管理部分職責
21/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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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清晰大廈共同管理部分職責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分析及討論《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指出,過去分層建築物各子部份的管理職責,需要在憑證中清晰列明,但由於很多的業主對此不了解,而引起眾多糾紛。他舉例,如大廈的電梯發生故障,大廈商場的憑證若沒有寫明商場屬大廈子部分,需要獨立管理,則商場同樣需要支付電梯的維修費用,而法案清晰了大廈共同管理部分及子部分,相信可以減少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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