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局人員巡視各領卡服務點。( 金融管理局 / 經濟局圖片)

工作人員為居民辦理領卡手續。( 金融管理局 / 經濟局圖片)
「電子消費卡」於今(14)日起供已登記居民領取,截至下午6時,已領卡的居民超過2.5萬人,各領卡服務點人流秩序大致良好。
根據第1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領取電子消費卡的期限延長至7月17日(即領卡期為4月14日至7月17日),而使用期則維持在5月1日至7月31日不變。(編輯:賴蘇武)

經濟局人員巡視各領卡服務點。( 金融管理局 / 經濟局圖片)

工作人員為居民辦理領卡手續。( 金融管理局 / 經濟局圖片)
「電子消費卡」於今(14)日起供已登記居民領取,截至下午6時,已領卡的居民超過2.5萬人,各領卡服務點人流秩序大致良好。
根據第1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領取電子消費卡的期限延長至7月17日(即領卡期為4月14日至7月17日),而使用期則維持在5月1日至7月31日不變。(編輯: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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