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輪經援現金補助不涉及社保供款
14/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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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輪經援現金補助不涉及社保供款

4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2020年第一季度供款月,社保基金呼籲,居民應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及使用預約服務,並再次說明特區政府因應疫情而推出的第二輪經濟援助措施中,向僱主及僱員發放現金補助的條件不涉及社保供款。

僱主須於4月份內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強制性供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使用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在指定期間內申報僱員任職情況後,可選擇多種電子化方式,包括9間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滙業銀行)的自動轉帳、網上銀行、自動櫃員機及中銀e道等繳納供款。

社保提醒目前多項服務亦可透過不同電子化渠道(網上及自助服務機),如部份給付申請、任意性制度供款登錄、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查詢等,無須前往辦事處辦理。如需親臨辦事處則可事先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https://booking.gov.mo)預約。

另外,就特區政府第二輪經濟援助措施中,向僱主及僱員發放現金補助的條件,日前財政局已透過新聞稿作出說明,有關僱員部分是以其在財政局職業稅的登記狀況,以及其是否於法定期間內(即2020年3月31日)已履行稅務申報義務等作為判定,不涉及僱員在社保供款狀況。

居民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編輯: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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