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研究領導主管紀律法規

張司冀領導主管有擔當
27/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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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冀領導主管有擔當

多名議員關注建構可操作性官員問責制度的構思,張永春司長回應稱,官員問責制「有名無實」,現行法律已明確領導主管的義務和職責,但採用的是一般工作人員的紀律制度,因此存在不協調的地方。政府正研究領導主管紀律責任的法律,希望可在今年出台建議方案。他強調,完善問責制的過程,應鼓勵領導主管主動有擔當,而非怕問責、怕風險而不敢做事。

不姑息違法官員

張永春強調,無論是普通工作人員,還是領導主管,在工作時均不能因為追責或問責,形成一種大家不做事、不敢做事的氛圍,變成「多做多錯」、「不做不錯」,因為有些決定,必須要承擔風險。此外,若是為謀取個人私利而違反法規、濫用職權等,為當局或社會帶來嚴重負面影響,會根據現行制度,交由廉政公署調查或依法提起紀律程序,嚴格追究法律或紀律責任。

另外,為進一步完善問責規範,張永春表示,行政法務司去年對官員退休後的紀律責任進行檢討,但認為應該更加深入和全面檢討。至於針對領導主管雖有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但仍適用一般工作人員的紀律制度,正在全面研究,期望今年提出完善的建議方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完善問責制的過程,應鼓勵領導主管主動承擔責任。(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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