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資深媒體人王健民

經營非法出版物判囚五年
26/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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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非法出版物判囚五年

據港媒報道,香港《新維月刊》創辦人王健民(下圖),在內地涉嫌「經營非法出版物」,昨日在深圳南山法院被判刑五年三個月,其編輯咼中校,被判囚兩年三個月。

同案的另外兩名被告,王健民太太徐中雲及自由撰稿人劉海濤,均被控非法經營罪名,判緩刑。四人都表示不上訴。王健民與咼中校曾任職《亞洲週刊》,後來創辦《新維月刊》和《臉譜》,內容包括揭發中共高層內幕。去年5月,王健民和咼中校被公安從深圳家中帶走,羈押兩年於昨日開庭裁決。(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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