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批電子消費卡監管不足

倡不法商戶即列入黑名單永久禁用消費卡
05/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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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不法商戶即列入黑名單永久禁用消費卡
倡不法商戶即列入黑名單永久禁用消費卡

委員廖冠芝期望當局如發現有商戶用不當方法使用消費券,必須將登記人列為黑名單並永久以後不能採用消費券。(鍾佩欣攝)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今(5)日舉行2020年5月的平常會議。離島社諮會召集人兼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等出席。

委員廖冠芝議程前發言時表示,電子消費券於本月1日開始使用,但有市民反映部分商戶將消費商品價格提高,期望趁著這個機會多賺一些錢,完全將澳門政府設置電子消費券計劃目的背道而馳。

廖冠芝指出,電子消費券主要目的是齊消費,促經濟、促内需、穩就業,既可幫助商戶度過疫情,為商人解困,同時讓全澳市民解決生活困境,是一個雙贏的計劃,商戶與消費者應該互相合作配合政府抗疫計劃。

廖冠芝續指,由於今次設立消費券計劃時間緊迫,在監管上仍有不足,廖冠芝提出四點建議。1、可採用消費券的商戶,將自己商店内的商品價格清單交給政府有關部門,以使查閱,減少商戶將商品提高售價的機會;2、有關部門多派人員到各商戶查察消費券的使用情況,使消費券計劃按正規進行;3、如發現有商戶用不當方法使用消費券,必須將登記人列為黑名單,並懲罰該商戶永久以後不能採用消費券。(編輯:鍾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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