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局局長李錦昌月底離任

黃司頒嘉獎狀讚揚甘於奉獻
28/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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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頒嘉獎狀讚揚甘於奉獻
黃司頒嘉獎狀讚揚甘於奉獻

懲教管理局局長李錦昌由於個人原因,決定於本月31日任期屆滿後離任,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昨日的特區《公報》中,公開嘉獎李錦昌,讚揚李錦昌甘於奉獻,全力以赴,不計較個人得失,在擔任懲教部門領導的16年間,致力優化管理,持續完善相關制度建設,不斷提升人員素質和設施水平,確保懲教環境的安全和穩定;同時積極創造條件,促進在囚人士和感化院院生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助其重返社會。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上午在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舉行嘉獎禮,向李錦昌頒授嘉獎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指出,李錦昌在去年12月表達了局長任期屆滿後不再擔任部門領導職位的意向,獲上級同意並接納。。

李錦昌1995年加入公職,2000年8月起出任原澳門監獄獄長,直至今年1月1日原澳門監獄與原法務局少年感化院合併成為懲教管理局,李錦昌擔任局長一職至今。李錦昌離任後,將返回原職位,繼續在懲教管理局任職,協助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和懲教管理局跟進路環新監獄工程。懲教管理局局長一職將暫時由副局長呂錦雲代任。早前有報道稱,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將接任懲教管理局局長。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左)向李錦昌局長頒發嘉獎狀,並讚揚其甘於奉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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