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榮涉貪案續審

貿促局前經理:「向領導打招呼先得」
19/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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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促局前經理:「向領導打招呼先得」
貿促局前經理:「向領導打招呼先得」

第12名被告內地商人盛洪芳涉嫌利用所屬公司60萬元資金加大投資額以取得居留權。(陳嘉俊攝)

第三被告吳愛華在庭上供稱,自己從事公職30年來一直依法辦事。(陳嘉俊攝)

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合伙在「重大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審批牟取私利案,昨(18)日初級法院續審,26名被告中只有十名被告出席,張祖榮繼續選擇緘默。法庭昨日審議兩名前貿促局主管,包括第三被告貿促局行政管委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及第二被告貿促局前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庭上公布甄溢全與第四被告商人吳國壽的信息對話,當中甄溢全曾叫對方與領導「打招呼」,甄辯稱「打招呼」意思是叫人問清楚。

法庭展示甄溢全與吳國壽、第六被告涉案公司副總經理余淑華的對話,當中顯示2016年6月,甄著吳需與領導「打招呼」,「如果唔係,可能會嘥咗個費用」。法官質問甄溢全為何公職人員按正常程序審批文件,要叫對方「打招呼」;甄辯稱「打招呼」意思是叫人問清楚;法官亦質問甄溢全「打招呼」是否一個常態。

甄溢全:「打招呼」意思是問清楚

甄溢全解釋,盛洪芳當時投資金額不足,要向領導「問清楚」,他指「打招呼」意思與「問清楚」一樣,但法官認為兩者並不同。法庭上亦顯示了甄與余淑華對話,當中對話紀錄持續多個月,其中余問到投資金額不足等事宜要如何處理;甄溢全在短訊回應提及「除非吳總做工作」;法庭問到何謂「做工作」,甄解釋其意思是「了解清楚」。

甄溢全在庭上多次否認曾叫盛洪芳加大投資額,直言這樣做是「推佢去死」,又稱有會計、律師等會核對資料,不可能做到。

至於第12被告內地女商人盛洪芳,涉嫌利用所屬公司60萬元資金加大投資額以取得居留權。盛稱該60萬都是自己資本,但檢察官根據收據及交易條款顯示員工存錢銀行填寫的是公司營運;盛解釋,因為以自己名義存錢無法存入,所以著員工將60萬過戶,她不清楚填寫過戶紀錄的細節。至於盛洪芳聲稱向火鍋店股東鄺梨花和李志耀購買公司股份,鄺稱當時需要資金購買物業;而李則稱有關款項用作還債及賭博,但兩人的銀行過戶紀錄理由均與所陳述不相符。

吳愛華:從事公職30年一直依法辦事

第三被告貿促局行政管委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涉嫌透過第四被告商人吳國壽和朋友張海鵬,將貿促局的審核指標等機密內容,告知計劃申請「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移民的兩名大學教授。

吳愛華在庭上供稱,不認為有關做法有問題,亦無叫人虛構證明文件通過審核,但承認自己未考慮到有關做法對其他申請人士造成不公。她又稱「從事公職30年來都依法辦事」,出發點只為協助政府找到合適人才,自己並無得益,亦強調不知道有關指標是機密內容。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嫌在審批投資和技術移民申請中貪污的案件,案中被告26人,本月(11)日在初級法院開審。控訴書指出,第二被告甄溢全被第四被告吳國壽提供以遠低於市場價格,認購位於橫琴的五個單位作為報酬,招攬他成為「犯罪集團」中的「軍師」。另外,被告盛洪芳涉透過吳國壽申請重大投資移民,倘不獲批核,吳國壽會將服務費全部退還。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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