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以平均方式計算保安部隊工時

黃司:調升增補性報酬不合時宜
24/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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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調升增補性報酬不合時宜

疫情期間,保安部隊人員肩負防疫和維持社會秩序重任,工作時數增加。(資料圖片)

修改《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建議以平均方式計算人員每周工作時數。(治安警察局社區警務專頁圖片)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不戴口罩者)表示,不希望紀律部隊人員超時工作以「補時」代替「補錢」。(新聞局提供圖片)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23)日一般性討論並表決通過了修改《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容許以平均方式計算保安部隊人員每周工作時數,令其可以收取每月100薪俸點的增補性報酬。此前審計報告指出,部分保安部隊人員因某一周工作不足44小時而無法獲取相關津貼造成不公,列席昨日會議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出,今次修法體現了保安司對審計署意見的認同。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77條第三款規定,因工作上特殊情況導致每周工作時數超過44小時可收取增補性報酬。黃少澤引介法案時指出,現行計算工作時數方式未能反映保安部隊人員的工作特性和工作時間不確定性,建議採用平均方式計算人員每周工作時數,容許以當月工作總時數除以該月份工作日數,再乘以每周五日工作日,作為人員每周工作時數。

黃少澤:不希望紀律部隊「補時」

有議員問及能否按人員超時工作的實際時數以分級制給予相應報酬,以及會否再調高超時工作的薪俸點。黃少澤回應表示,對提升部門人員福利待遇一直持開放態度,只要符合特區政府總體政策和財政能力、達成社會共識前提下他樂見其成。但黃少澤強調,現時正值疫情期間,政府縮減開支,討論調升100點增補性報酬「絕對是不合時宜」。

在各部門需要削減預算情況下,若公務人員加班較多可能以「補時」代替「補錢」,黃少澤指不希望紀律部隊人員出現「補時」,否則「真係說明我哋經濟唔得啦」。黃少澤續稱,本澳警務人員的薪酬待遇比鄰近地區或制度相近的國家較為合理,保安司對薪酬問題持開放態度,若將來出現人員工作時數大增,例如每周工作60至70小時,可以再研究修法。

文職人員亦需抽調前線

另外有議員問到,不論是從事前線工作或從事文職警務人員,只要待命工作每周超過44小時就獲發超時報酬,無法體現部分人員是因從事危險工作才獲發補償。黃少澤指,現時治安警、海關和消防部門均有因應需要,將文職人員抽調從事前線工作,包括晚上巡邏工作、指揮交通,到各口岸協助維持秩序等。他又稱任何部門運作均無百分百完美,歡迎前線同事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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