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壽疑借「無人公司」請人為由

助兩名疑犯技術移民來澳
06/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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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兩名疑犯技術移民來澳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今(6)日續審。今主要由廉署證人作供,針對第13名被告林輝康及第14名被告姚美莉,與第4被告吳國壽及第2被告甄溢全之間收受利益、作出虛假資料以作移民等關係作證;據證據顯示,吳國壽旗下的「湖南工程設備安裝(澳門)有限公司」聘請林輝康及姚美莉來澳工作,以此為理由申請投資移民,但該公司被指多年都無人工作。

廉署證人在庭上顯示出多份文件,其中包括「湖南工程設備安裝(澳門)有限公司」持有人,資料顯示持有人分別是吳國壽、唐章彔及何敬麟;而吳國壽以該公司名義,分別邀請林輝康及姚美莉到該公司擔任會計部總經理及人事部經理,而作技術投資移民來澳門;但據證據顯示,該公司有兩年期間員工收入為零,虧損及盈利都為零,疑為「無人公司」,然而公司卻向貿促局稱接到輕軌機電工程及銀河二期上料平台工程,但根據該公司內部清單顯示並沒有顯示有該兩項大型工程,而且證人認為,該公司的人員狀況根本無能力承接這些大型工程,故此根本無需要聘請林輝康及姚美莉來澳工作。

而林輝康及姚美莉曾分別給予吳國壽20萬及40萬人民幣,以作投資移民顧問費,其後時任行政長官不批准申請,吳國壽退回款項;證人就事件指出,其他投資移民公司就移民申請人所收之手續費根本不用幾十萬,如果辦理第三方國居留權,費用只是35,000元至40,000元;如果不辦理第三方國居留權,收費可能只是5,000元。證人指,就林輝康及姚美莉例子,正常合理的申請費只需5,000元左右,而他們是就來澳工作申請技術性移民,甚至可以自行向貿促局交付辦理費,根本不需要向吳國壽繳付數十萬費用。

而吳國壽及其集團下屬余淑華,曾就林輝康及姚美莉兩人的個案找過前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前退休及撫卹制度廳廳長甄溢全「幫忙」,證人在庭上展示多段吳國壽、余淑華與甄溢全之間的語音對話紀錄,以及展示吳國壽與甄溢全之間曾有多次通話;證人亦展示一份在吳國壽的辦公室找到的文件,該文件是就林輝康及姚美莉兩人向貿促局申請移民的信件,當中提到「湖南工程設備安裝(澳門)有限公司」承辦大型工程必需聘請兩人來澳工作;證人認為該文件具有一定「內涵」,吳國壽等人未必能撰寫該份文件,懷疑文件由甄溢全幫忙。

而檢察官就此詢問證人,會否有實際證據證明甄溢全幫忙撰寫該份文件,證人指在甄溢全辦公室的電腦找到一關於上述公司的文件,以及該信件的空白範本,證人認為甄溢全是幫忙吳國壽等人撰寫信件;然而法官問及證人,會否有證據顯示甄溢全在知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下仍撰寫信件,證人指甄溢全辦公室找到一份關於該公司的工程清單,當中顯示該公司並沒有大型工程,有理由相信甄溢全是知悉該公司並沒有承接大型工程的能力下,向貿促局撰寫信件。

除了幫忙吳國壽等人撰寫信件,甄溢全亦被指收受利益,以較優惠的金錢購買吳國壽在橫琴投資的「鉅星匯」物業;庭上資料顯示,吳國壽曾以低於市價的每平方米19,000元向甄溢全出售「鉅星匯」C棟五個單位,而證據顯示「鉅星匯」C棟共有128個單位出售,當中大部份市價為每平方米21,000元至30,000元左右,只有14個單位低於每平方米21,000元;然而,法官問及證人,有沒有實質證據展示出甄溢全購買了相關單位,證人則稱沒有資料顯示有購買。(編輯:陳嘉俊)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今(6)日續審。(陳嘉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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