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壽「無人公司」請人為由

疑助兩人技術移民來澳
07/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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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助兩人技術移民來澳
疑助兩人技術移民來澳

(東方IC圖片)

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日在初級法院續審,有關人員出庭應訊。(陳嘉俊攝)

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6)日在初級法院續審,主要由廉署證人作供,針對第13被告林輝康及第14被告姚美莉,與第二被告前貿促局投資經理甄溢全及第四被告商人吳國壽之間涉嫌收受利益、作出虛假資料用以移民等關係作證;證據顯示,吳國壽旗下的「湖南工程設備安裝(澳門)有限公司」聘請林輝康及姚美莉來澳工作,以此為理由申請投資移民,但該公司被指多年都無人工作。

廉署證人庭上展示多份文件,包括「湖南工程設備安裝(澳門)有限公司」持有人,資料顯示持有人分別是吳國壽、唐章彔等;吳國壽以該公司名義邀請林輝康及姚美莉擔任會計部總經理及人事部經理,以技術投資移民來澳;但證據顯示,該公司有兩年期間員工收入為零,虧損及盈利都為零,疑為「無人公司」,卻向貿促局稱接到輕軌機電工程及銀河二期上料平台工程,但根據該公司內部清單顯示並沒有存在上述兩項大型工程,證人認為該公司的人員狀況根本無能力承接這些大型工程,故此根本無需要聘請林輝康及姚美莉來澳工作。

兩被告曾轉吳數十萬費用

林輝康及姚美莉曾分別給予吳國壽人民幣20萬及40萬元作投資移民顧問費,其後時任行政長官不批准申請,吳國壽退回款項。證人指出,其他投資移民公司向移民申請人收取手續費根本不用幾十萬元,如果辦理第三地居留權,費用只是35,000元至40,000元;如果不辦理第三地居留權,收費可能只是5,000元。就林輝康及姚美莉例子,按正常合理申請費用只需5,000元左右,因他們是來澳工作從而申請技術移民,亦可自行向貿促局交付辦理費,根本不需要向吳國壽繳付數十萬元費用。

就林輝康及姚美莉兩人的個案,吳國壽及其集團下屬余淑華曾找過甄溢全「幫忙」,證人在庭上展示多段吳國壽、余淑華與甄溢全之間的語音對話紀錄,以及展示吳國壽與甄溢全之間曾有多次通話及一份在吳國壽辦公室找到的文件,是林輝康及姚美莉兩人向貿促局申請移民的信件,當中提到「湖南工程設備安裝(澳門)有限公司」承辦大型工程必需聘請兩人來澳工作。證人認為該文件具有一定「內涵」,以吳國壽等人能力未必可撰寫該文件,懷疑是由甄溢全幫忙。

舉證甄溢全「代筆」寫申請

檢察官就此詢問證人,會否有實際證據證明甄溢全幫忙撰寫該份文件,證人指在甄溢全辦公室的電腦找到該文件及空白範本,證人認為甄溢全是幫忙吳國壽等人撰寫;法官就此詢問證人,有否證據顯示甄溢全在知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下仍撰寫信件,證人指在甄溢全辦公室找到一份關於該公司的工程清單,當中顯示該公司並沒有大型工程,有理由相信甄溢全是知悉該公司並沒有能力承接大型工程的情況下,向貿促局撰寫信件。

除了幫助吳國壽等人撰寫信件,甄溢全亦被指收受利益,以優惠價購買吳國壽在橫琴投資的「鉅星匯」物業;庭上資料顯示,吳國壽曾以低於市價的每平方米19,000元向甄溢全出售「鉅星匯」C棟五個單位,而證據顯示「鉅星匯」C棟共有128個單位出售,當中大部分市價為每平方米21,000元至30,000元,只有14個單位低於每平方米21,000元;法官就此詢問證人,有沒有實質證據顯示甄溢全購買了相關單位,證人則稱沒有資料顯示其購買。審訊今(7)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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