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美容電話違法推銷

凱淳一人有限公司被罰108萬
15/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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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淳一人有限公司被罰108萬
凱淳一人有限公司被罰108萬

個資辦表示,會繼續堅持不懈地打擊擾民式的推銷行為。(資料圖片)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下稱「個資辦」)今日刊登公告,公開譴責凱淳一人有限公司,指經個調查後,其業務包括「網絡、電話、路演業務推廣」,在十個與美容相關的電話推銷活動之卷宗中,發現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0條及第12條的相關規定,包括缺乏正當性條件的情況下開展電話推銷、沒有確保資料當事人的資訊權及反對權。

個資辦依據以上行政違法行為,依法對凱淳一人有限公司科處罰款合共幣門幣108萬元,執行「臨時或確定性禁止處理、封存、刪除、全部或部分銷毀資料」之附加處罰,並對該公司提出公開譴責。由於尚有其他同類案件正在調查階段,故暫不宜公布詳情,個資辦稍後將適時公布有關個案摘要。

個資辦表示,調查及處罰程序有賴投訴人之積極配合,在此感謝過去曾親身前來作出投訴並提供調查所需資料的市民。未來,會繼續堅持不懈地打擊擾民式的推銷行為。(編輯:洪偉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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