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居民前往廣東省以外地區

可向檢測機構申請紙質核檢證明
11/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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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檢測機構申請紙質核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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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檢測機構申請紙質核檢證明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由明(12)日開始,本澳居民可獲豁免隔離進入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省份。經各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的市民,可按規定憑澳康碼轉換粵康碼,及其核酸檢測結果信息即可通關,如市民需乘搭飛機前往廣東省以外的內地省份、台灣或其他國家而需紙質核酸檢測報告,可向本澳檢測機構申請紙質證明。

檢測單位提供的紙質報告有中文繁體、中文簡體、葡文和英文四種文字可供選擇,市民可在申請報告時選擇申請所需的文字版本。

如市民在北安核酸檢查站進行檢測,可以在北安採樣現場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機票副本)作申請,次日可在北安客運碼頭或新口岸光輝商業中心四樓國檢公司領取紙質報告;如市民在綜藝館或仁伯爵綜合醫院核酸檢測站進行檢測,亦可在現場提出申請,次日可在採樣地點領取紙質報告。紙質報告可委託他人代為領取,但代領人須出示申請者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編輯:賴蘇武)

除中文繁體核檢證明外,檢測單位提供的紙質報告還有中文簡體、葡文和英文三種文字可供選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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