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絕育放回計劃

市政署:現階段沒有條件推行
07/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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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現階段沒有條件推行
市政署:現階段沒有條件推行

市政署指直至今年7月,署方已檢控 2,739宗違反《動物保護法》的行政違法個案。(資料圖片)

市政署回應有社團提出的「流浪動物捕捉、絕育、放回計劃」,當局表示,現階段不具備條件推行,原因是考慮到絕育後被放養的流浪動物難以召回後續跟進照顧,動物仍需面臨饑餓、受傷、染病和無處容身等安全問題,難以有效保障動物福利,同時會對周邊社區居民和自然生態構成負面影響。

在徵詢治安警察局意見後,市政署回覆議員蘇嘉豪有關跟進虐待動物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直至今年7月,署方已檢控 2,739宗違反《動物保護法》的行政違法個案。市政署又指,由 2019年,共計約七成流浪動物最終被領回或領養,不少市民長期餵飼養流浪動物,甚至阻礙市政署人員捕捉流浪動物,衍生更進一步的動物福利受損、公共安全及衛生等隱患。市政署強調,長期餵飼養流浪動物與放養動物在本質上無差異,相關餵養人不排除被界定為動物飼主,可能構成遺棄動物。(編輯:洪偉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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