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警察總局法增訂民防職權

修改禁毒法新增10種管制物質
11/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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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禁毒法新增10種管制物質
修改禁毒法新增10種管制物質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禁毒法草案將送往立法會審議。(吳泳欣攝)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法律草案以及《修改〈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禁毒法)法律草案,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其中《修改〈警察總局〉》法律草案為配合《民防法律制度》的施行,增訂內容包括修改警察總局在執行民防職責方面的權限;完善有關資料處理規定,為警察總局執行警務及民防行動時,合法取得數據資料提供法律依據;以及修改對警察總局局長聯合行動職權的規定,特別是在民防活動中動用保安部隊、保安部門以及輔助實體的職權。

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介紹,禁毒法修改方面會在現有314種國際管制物質之上再新增10種物質,涉及麻醉科藥物、精神科藥物和一些可製作俗稱搖頭丸的毒品原料,例如MDMA。( 編輯:吳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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